新华文轩(00811)拟向文轩在线提供物流服务

新华文轩(00811)发布公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若干议案,如下...

智通财经APP讯,新华文轩(00811)发布公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若干议案,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向四川出版集团租赁房屋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2016年10月,公司与四川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出版集团)签订了为期三年的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并向香港联交所申报了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三个年度的年度交易额上限。该框架协议将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香港联交所就该项交易批准的年度交易额上限期限也将同期届满。

截止目前,该项交易按照协议条款执行,各年的实际交易总额在申报的年度上限内。为确保公司的正常经营,经协商一致,公司(代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拟继续就上述交易与四川出版集团续签《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为期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根据《房屋租赁框架协议》约定原则,公司及附属公司将以具体的房屋租赁单独与四川出版集团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向文轩在线提供物流服务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四川文轩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文轩在线)为公司附属公司,公司及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75%及25%股权。文轩在线将借助公司的物流服务网络,满足其物流需求,从而提升其营运效率。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公司及子公司向文轩在线提供物流服务签订《物流服务框架协议》,为期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文轩在线与本公司<产品采购和互联网店铺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2018年,公司对大众图书采购业务和大中专教材采购业务进行了调整,文轩在线销售的产品不再由公司供货,由其自行向第三方采购,同时文轩在线继续向本公司所属出版单位采购自有出版物和数字阅读内容产品。

基于以上调整,2018年3月23日,就文轩在线向公司采购自有出版物及互联网店铺合作事宜,公司与文轩在线签订了为期三年的《产品采购和互联网店铺合作框架协议》。截止目前,该项交易按照协议条款执行,各年的实际交易总额在申报的年度上限内。

在实际业务运行中,由于个别外部供货商要求只与公司(作为实体出版物销售商)签订合作协议并供应产品(即非自有出版物),文轩在线(作为互联网销售商)无法自行向第三方采购。因此,文轩在线为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除了继续与公司进行上述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联交易外,还拟通过公司向上述特定的外部供货商采购公司非自有出版物。

基于以上原因,经公司协调并与文轩在线平等商议,公司与文轩在线拟在《框架协议》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对交易范围和年度上限进行调整。除此以外,不对框架协议做其他任何修订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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