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01053)公布,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包括,公司向其购买资产的交易方为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渝富控股”),而出售相关资产的交易方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重钢集团”)。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采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出售公司目前所持有的与钢铁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本次交易可能涉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经过整合后的渝富集团涉及金融、产业投资等领域的优质资产。本次拟购买的资产具体范围尚未最终确定。以上内容为有关各方论证的意向、框架性内容,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早于2016年8月31日,与渝富控股及重钢集团就本次重组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并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自2016年9月2日起继续停牌。
同时,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召开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等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自停牌以来,公司已会同中介机构开展了多项工作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但由于本次重组尚未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原则性同意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规模较大、方案论证复杂,本次重组预计在2016年10月2日之前,即本次重组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4个月内,无法披露重组预案。
截至目前,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签署了框架协议,正在进一步研究论证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就重组方案涉及的标的资产范围等具体事宜与各方进行进一步细化沟通、协商;继续推进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推进本次重组所涉及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
鉴于上述工作尚须一定时间,公司A股继续停牌,并争取于2016年11月2日之前尽快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