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然气(00931)公布,于2016年10月12日,上海港宏(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与客户订立融资租赁协议,据此,上海港宏同意按租赁代价人民币1500万元自客户购买租赁资产并向客户租出租赁资产,为期60个月。租赁资产为3艘船舶。
客户根据融资租赁协议于租赁期内应付上海港宏的租赁付款总额将为人民币1931.25万元(包括增值税),包括租赁代价及总利息人民币431.25万元须按60个月分期支付。手续费须由客户于租赁期开始前支付,购回名义总价格须由客户于最后一期付款日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