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G.A.控股(08126)公布,于2019年11月12日,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GAPL、GAPL的全资附属公司厦门宝马及厦门中宝订立担保协议。
据此,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厦门宝马及GAPL有条件同意为厦门中宝于其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银行融资总额最多为人民币1.2亿元作出担保。
公告称,该集团一直就其汽车买卖业务与分销代理订立技术及合作协议,作为该公司自2002年上市起该集团业务模式的组成部分。该集团已与本地分销商订立技术及合作协议,据此,该集团将向该等分销代理提供技术专才及管理服务,该等分销代理则根据于中国出售予客户的汽车数目向该集团支付技术费用作为回报。
而技术及合作协议项下的融资安排包括作出预付款及提供融资担保,作为分销代理购买汽车的融资支援。提供融资担保与该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相辅相成。
而厦门中宝主要于中国从事汽车销售等业务。
根据担保协议提供融资担保将有助确保该集团的技术服务费收入及中宝集团的其他业务收入来源。担保协议将提升及维持与厦门中宝的业务关系。
同时,预期厦门中宝作为借款人会分别与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及民生银行订立新融资框架协议,其主要条款与现有A类融资框架协议及现有B类融资框架协议大致相同(融资限期除外)。
根据新A类融资框架协议,厦门中宝可于使用期内从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借入合计最高人民币7000万元的信贷额度。
而根据新B类融资框架协议,厦门中宝可于使用期内从民生银行借入合计最高人民币3700万元的信贷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