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鑫网易商(01039)发布公告,该集团分别于2019年1月31日、2019年2月14日及2019年5月30日所刊发有关视作出售于一间附属公司的股权的公布。于该公布日期,除北京信中利投资的认购事项外,余下两名其他投资者的认购事项已于2019年3月完成,集团已收到该认购事项所得款项总额人民币2亿元。
就与各其他投资者而言,倘有关认购协议所载的任何先决条件未能于2019年11月30日前达成,则有关认购协议应立即自动终止,除非在终止之前已经产生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否则任何一方将不会根据有关认购协议向另一方提出任何性质的索偿。
于公布日期,有关北京信中利投资的认购协议中的先决条件尚未完全达成或获豁免。因此,信中利投资认购协议应立即自动终止。 信中利投资认购协议终止后,PCL和北京信中利投资应解除其根据信中利投资认购协议所承担的各自义务。
董事会认为终止信中利投资认购协议不会对集团的业务营运或财务状况或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PCL可能会根据当时PCL的融资需求以及其他筹资方案的可用性和条款及状况,寻求其他筹资活动来源,以发展和扩展集团的“畅由”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