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威雅利(00854)发布公告,就有关公司的联营公司弘威电子有限公司(弘威电子)与一间名为深圳市劲升迪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Shenzhen Municipal DTT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DTT)的中国公司的持续纠纷。公司获弘威电子通知如下:
1. 于2019年1月28日弘威电子已作为原告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向DTT及其他五位与DTT相连人士的被告(DTT 有联系人士,连同DTT为“被告”)提起诉讼,向DTT追讨其欠付的款项约为8927.2万港元(原先索偿金额),DTT有联系人士对该款项作出了担保。法院亦于2019年4月2日就对DTT的诉讼进行了立案。
2. 展开对DTT的诉讼后,DTT曾于2019年7月及2019年8月向弘威电子偿还合共550万港元(初始还款)。
3. 于2019年12月6日(和解生效日期),被告与弘威电子就对DTT的诉讼达成最终书面和解,要点如下:
被告将向弘威电子偿还合共5000万港元(包括初始还款)作为最终和解及撤销对DTT的诉讼。相应地扣除初始还款,余下应付弘威电子的总欠款合共4450万港元(未付和解金额)应以每月不少于50万港元的形式分期支付。以此为对价,弘威电子同意免除原先索偿金额中余下部分约3927.2万港元(原先索偿金额约8927.2万港元减去5000万港元)。
DTT有责任向弘威电子偿还未付和解金额的全额,唯以下两种情况除外:假若DTT自和解生效日期之日起3年内向弘威电子偿还合共2950万港元,弘威电子同意免除于其时余下的未付和解金额,即共1500万港元(未付和解金额4450万港元减去2950万港元)。在此情况下,弘威电子将会从DTT原先索偿金额收回3500万港元。
假若DTT自和解生效日期之日起四年内向弘威电子偿还合共3950万港元,弘威电子同意免除于其时余下的尚未付和解金额,即共500万港元(未付和解金额4450万港元减去 3950万港元)。在此情况下,弘威电子将会从DTT原先索偿金额收回4500万港元。
4. 于2019年12月6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基于和解协议制订了民事调解书,经此,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和解协议内容没有违反相关法律,并确认和解协议已于和解生效日期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