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君控股(00377)为中国信达(01359)提供约3.83亿元担保 与海润光伏(600401)订立反弥偿

华君控股(00377)发布公告,于2016年10月19日,该公司以债权人为受益人订立担保,该公司同意就重组文件项下的义务及责任提供金额为人民币约3.83亿元的担保。

于同日,该公司主席、执行董事兼主要股东孟广宝亦以债权人为受益人订立个人担保,以就重组文件项下的义务及责任为义务及责任提供担保。

根据担保,该公司就下列各项进行担保:原债权人及债务人妥为履行重组文件项下的义务及责任;原债权人及╱或债务人未能于任何还款到期日或之前根据任何重组文件偿还任何款项,则该公司须以主要债务人的身份按债权人的要求偿还相关款项。

此外,原债权人为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其中包括)单晶硅、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伏电池及组件制造、加工、研究、开发及销售。

据悉,重组文件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于2016年10月19日就债务重组安排订立的协议。债权人为于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359)在中国江苏省的分公司。

公告称,债务人为江阴海润及海润光伏(股票代码:600401),该等公司均为于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据海润光伏告知,其主要业务为制造、生产及销售光伏电池及江阴海润为其附属公司。江阴海润主要业务为(其中包括)研究、开发、制造、加工及销售晶体及单晶硅太阳能组件。

此外,为保障该公司的权益免受该公司根据担保可能蒙受的任何亏损影响,海润光伏以该公司为受益人订立反弥偿,据此,海润光伏同意(其中包括)就该公司因担保可能产生的责任及亏损向该公司作出弥偿。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1月18日,该公司的两间全资附属公司华君电力有限公司及保华兴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均为认购人)与海润光伏(作为发行人)订立认购协议,该公司将于上述认购事项完成后成为海润光伏的股东并间接持有海润光伏合共约11.52%的已发行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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