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鼎丰集团控股(06878)公布,于2019年12月29日,该公司间接全资公司鼎丰贷及赣州豪晟(共同作为贷款人)与客户厦门豪丰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订立贷款总协议。根据贷款总协议,鼎丰贷及赣州豪晟同意向该客户提供贷款最多总额达人民币3.8亿元,贷款期为
24个月。
同时,为着能够根据贷款总协议提供贷款,鼎丰贷、赣州豪晟与该客户应当订立个别的贷款协议或委托贷款协议。在贷款总协议的有效期内任何时间,鼎丰贷及赣州豪晟就根据贷款总协议而订立的贷款协议或委托贷款协议而向该客户提供的尚未偿还贷款总额不可超逾人民币3.8亿元,此乃贷款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