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30日,香港证监会公布,就北京控股(00392)等在2016年进行的股份回购交易违反了《公司股份回购守则》一事,公开谴责以下公司及人士:
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
Andrew James Walters
Stuart Richard Wilson
中信証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
刘家业
刘敬元
李培芬
北京控股有限公司
董涣樟
在2016年2月及5月,中信里昂及中信证券曾分别代表其机构客户及北京控股进行交易,借此让北京控股回购超过1800万股股份。中信里昂与中信证券以场内交易的方式在港交所执行有关交易,但它们事实上为经预先安排和协定的交易。交易价格、规模、时间及执行交易的方式已事先达成协议及作出协调。有关交易实质为场外股份回购,而根据《公司股份回购守则》规则1及2理应获得执行人员及北京控股的独立股东的批准。
在进行预先安排的交易时,中信里昂、中信证券及其持牌人的行为并不符合他们在《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下理应达到的标准,以及北京控股的股东被剥夺就重要的企业行动作出投票的机会。
证监会表示,各方均承认他们没有遵守《公司股份回购守则》,并同意接受对他们所采取的纪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