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能源(01555)委任袁颖欣为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MI能源(01555)发布公告,陈颕诗已辞任公司公司秘书及不再担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

智通财经APP讯,MI能源(01555)发布公告,陈颖诗已辞任公司公司秘书及不再担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所规定的公司授权代表,均自2020年1月15日起生效。

在陈颖诗辞任后,董事会委任袁颖欣为公司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均自2020年1月15日起生效。袁颖欣符合上市规则第3.28条项下的公司秘书规定。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