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新威国际(00058)公告,于2016年2月11日,新威金融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已获发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债人条例项下放债人牌照, 而集团将从事放债业务。
放债人牌照已于2020年2月11日届满,而公司决定不再申请放债人牌照续期。鉴于放债业务于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内对集团之收益贡献甚微,加上近期全球经济形势日益严峻,集团认为,为着集团及其股东利益,宜将集团来自放债业务财务资源用于增强集团财务状况,以应对未来严峻经济环境可能对集团造成任何财务影响,并将财务资源调配至集团其他业务分部,以尽量提高公司股东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