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友联租赁(01563)发布公告,于2020年2月26日,卖方犹他州银行(作为拥有人的受托人及为出租人的利益)(出租人为公司一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出租人与买方订立飞机买卖协议,卖方向买方拟出售该飞机,代价为3000万美元;
出租人与承租人就融资租赁协议订立终止协议,出租人与承租人将在当中所载条款及条件的规限下终止融资租赁协议。
据悉,于2016年8月30日,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据此,承租人同意将一架湾流GV-SP (G550)飞机转让至出租人名下;及出租人同意将该飞机出租予承租人,为期84个月。根据融资租赁协议条款及条件,于该公告日期,逾期租金费用约为人民币3490万元。
因此,鉴于近期市况变动,经承租人与出租人磋商,彼等同意出售该飞机,其销售所得款项将用于结算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结欠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