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生化(00809)与大成糖业(03889)联合公布,根据锦州元成生化科技有限公司(锦州元成)与建设银行锦州分行订立的多份贷款协议,内容有关由大成糖业集团的若干成员公司担保的于2017年9月到期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2.24亿元的18个月定期贷款。
锦州元成(大成糖业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须达成若干财务契诺。倘锦州元成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该等财务契诺,贷款人有权(其中包括)宣布贷款项下的尚未偿还本金额、应计利息及所有其他应付款项总额即时到期及应付。
由于锦州元成2016年前三季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未能根据贷款协议达成若干财务契诺。有关违反事项赋予贷款人权利(其中包括)宣布贷款协议项下的尚未偿还本金额、应计利息及所有其他应付款项总额即时到期及应付。
此外,有关违反事项可能亦触发由大成糖业集团订立尚未偿还本金总额约人民币2.18亿元的其他贷款协议的交叉违约条款。除交叉违约外,违反事项并无导致触发任何由大成生化集团或大成糖业集团订立的其他贷款协议及银行融资的交叉违约条款。
大成糖业集团已获贷款人豁免其取消贷款协议项下的可动用未提取融资的权利。大成糖业集团尚未获贷款人豁免贷款协议项下对贷款人的其他补救措施,当中包括宣布贷款协议项下的尚未偿还本金额、应计利息及所有其他应付款项总额即时到期及应付。
尽管出现上文的不合规事件,大成糖业集团在为其营运资金取得进一步银行融资上并无遇到任何困难。大成糖业集团亦正向其他贷款人就违反交叉违约条款申请相关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