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保利协鑫能源(03800)公告,于2020年3月17日,江苏中能、高佳太阳能及天津中环就有关增资协议再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的主要条款如下:
江苏中能及高佳太阳能同意分别将协鑫出资额中剩余部份各自的权利及责任(即分别为人民币2.88亿元及人民币1.92亿元的资本出资额)转让予天津中环(“转让”),天津中环同意接受转让;完成转让及天津中环支付协鑫出资额后,天津中环将有权获得内蒙古中环协鑫股权中与协鑫出资额相对应的股份;由于江苏中能及高佳太阳能在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中尚未完成支付剩余的协鑫出资额,天津中环无需根据补充协议二向江苏中能及高佳太阳能支付任何款项。
订立补充协议二是根据集团策略发展计划进行,旨在改善公司产品结构及将协鑫出资额用于集团更具竞争力的产品,提升现金运作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