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02899)相关人士承诺自A股发行事宜完成6个月内不减持

自承诺函出具日起至紫金矿业此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承诺人、承诺人控制的主体及其他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紫金矿业股份,亦不安排减持紫金矿业股份的计划。

紫金矿业(02899)公布,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2016年10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2426号)。

根据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及参与此次认购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陈景河、王建华、邱晓华、蓝福生、邹来昌、方启学、林泓富、林水清、范文生、刘文洪、张育闽、黄晓东、林红英、刘强)(统称承诺人)于2016年10月28日分别出具了承诺函。

共同承诺,自紫金矿业该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即2016年7月9日)前6个月起至承诺函出具日止,承诺人、承诺人控制的主体及其他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紫金矿业股份的情况。

自承诺函出具日起至紫金矿业此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承诺人、承诺人控制的主体及其他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紫金矿业股份,亦不安排减持紫金矿业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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