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丝路文旅(00472)公布,公司接获控股股东兼公开发售的包销商新华联通知,于2016年11月3日,新华联与香港一家持牌银行及该银行的关联方(贷方)就向新华联提供一笔银团贷款订立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的贷款协议、质押文件、承诺函等,作为其在公开发售的融资安排。
根据融资文件,新华联将以贷方为受益人于首次提取银团贷款日或之前质押约8.41亿股股份,占于公告日公司已发行股本的36.72%;同时于首次提款后30个营业日当日或之前质押约3.36亿股发售股份(即于新华联承诺下其于公开发售将予认购的配额)。
另外新华联根据包销协议可能承购的包销股份(即不多于6.40亿股发售股份)作为部分银团贷款的抵押。
尽管新华联已作出新华联承诺,公司亦同意相关股份质押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