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海鑫集团(01850)公告,董事会已获要约人告知,要约人已于2020年4月2日透过配售代理出售3338万股股份(占公司于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4.17 %)予独立第三方。
紧随配售完成后及于公告日期,2亿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5.00%)由公众人士持有。因此,公司的公众持股量已恢复至不少于其已发行股本的25.00%,即上市规则8.08(1) (a)条所规定的最低公众持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