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亚(08061)公布,于2016年10月12日,董事会获印尼律师告知,指按印尼最高法院网站所刊载的最新资料所示,呈请已于2016年9月14日被印尼最高法院驳回,惟印尼律师尚未接获印尼最高法院有关呈请的相关正式书面决定。
印尼律师进一步告知董事会,指根据印尼法律,正式决定仅于诉讼各方接获有关决定时方对诉讼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于2016年11月7日,董事会并未有机会与印尼最高法院核实资料,且并未直接自印尼最高法院或透过印尼律师收到正式决定。
董事会正积极向印尼律师寻求有关印尼诉讼的最新情况并正与其核数师以及财务及法律顾问密切合作以评估印尼诉讼的结果对公司的潜在影响。
公司将适时继续向其股东及準投资者作出更新。公司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就印尼诉讼另行刊发进一步公告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