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01071)公告称,公司拟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后续订与中国华电订立的现有煤炭、设备及服务采购(供应)框架协议,续期1年至2017年12月31日止;及续订与兖州煤业(01171)订立的现有煤炭采购框架协议,续期3年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亦建议就建议持续关联交易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联交易设定年度上限。
据悉,中国华电为该公司控股股东,兖州煤业(01171)为该公司一家非全资附属公司的主要股东。
根据现有煤炭、设备及服务采购(供应)框架协议,中国华电向该集团提供工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变频器、中水系统、脱硫系统等)、系统、产品和工程承包项目及物资采购服务和其他杂项及相关服务;该集团向中国华电提供电厂机组检修维护、替代发电及相关指标服务。
公告称,集团建议2017年度向中国华电采购煤炭的年度上限与现有煤炭、设备及服务采购(供应)框架协议的目前年度上限保持一致;将销售煤炭及提供服务(例如该集团向中国华电提供电厂机组检修维护、替代发电服务和相关指标服务)的年度上限从人民币20亿元修订为人民币120亿元,并将中国华电向该集团提供工程设备、系统、产品及工程承包项目、物资采购服务及其他杂项及相关服务的年度上限从人民币45亿元修订为人民币50亿元。
公司认为,与中国华电续订建议煤炭、设备及服务采购(供应)框架协议实属有利,因该等交易促进了该集团主营业务和装机规模的增长。
根据现有煤炭采购框架协议,兖州煤业(01171)向该集团供应煤炭。若向兖州煤业(01171)采购煤炭的年度上限与过往水平保持不变,可使该集团灵活设计采购煤炭的策略及保证该集团一般运营有稳定的煤炭供应。
公司认为,续订建议煤炭采购框架协议实属有利,因该等交易促进了该集团主营业务,为该集团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并将持续促进该集团业务的运营及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