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红星美凯龙(01528)发布公告,于2020年4月17日,公司与上海红星共赢云订立软件实施和开发服务框架协议,自2020年4月17日起生效,上海红星共赢云将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软件实施和开发服务,自2020年4月17日至2021年4月16日止。软件实施和开发服务费用于服务期限内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6500万元。
据悉,公司控股股东为红星美凯龙控股,而上海红星共赢云为其间接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