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比亚迪股份(01211)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0〕319号)。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等有关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的申请》函复如下:
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深交所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