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凤凰卫视(02008)发布公告,于2020年4月29日,许可人及被许可人签立商标许可协议,授予被许可人集团于其业务运营上分别在中国及中国香港按商标许可协议条件及条款独家使用第1组商标及非独家使用第2组商标。
按商标许可协议,被许可人应支付许可人的2021年4月30日、2022年4月30日及2023年4月30日许可年度建议的许可费为被许可人集团的1%收入,年度上限为人民币500万元。
据悉,该许可人为北京汇播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为公司通过可变利益实体控制的全资附属公司。被许可人为凤新科技(海口)集团有限公司,为凤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可变利益实体控制的全资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