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易壹金融(00221)获邓清河溢价44.4%提私有化 5月5日复牌

宏安集团(01222)、位元堂(00897)及易易壹金融(00221)发布公告,于...

智通财经APP讯,宏安集团(01222)、位元堂(00897)及易易壹金融(00221)发布公告,于2020年5月4日,Caister要求易易壹金融董事会向计划股东提呈建议,拟根据百慕达公司法第99条按照协议计划方式将易易壹金融私有化。

待计划生效后,所有计划股份将被注销,以换取注销代价,包括计划现金代价(按每股计划股份0.3港元计算)及代价股份(按每股计划股份获转让8股代价股份的基准)。

倘于公不日期后及生效日期前就计划股份作出或派付任何股息或其他分派(易易壹金融可能宣派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任何股息除外),则Caister保留在与执行人员协商后从计划现金代价及购股权要约价格中扣减一笔金额相等于有关股息或其他分派权利。

每股计划股份的注销代价(经计及代价股份于最后交易日之收市价)0.924港元较易易壹金融股份于最后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0.640港元溢价约44.4%。

注销代价(包括计划现金代价及根据计划每股计划股份将获转让的代价股份数目)将不会增加,且Caister不保留增加注销代价的权利。

于公不日期,共有四名易易壹金融购股权持有人,即陈振康、Stephanie、张伟楷及杨锦昌,彼等合共持有1780万份根据易易壹金融购股权计划获授出之尚未行使易易壹金融购股权,可按每股易易壹金融股份0.48港元行使价行使为1780万股易易壹金融股份。

Caister将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3向易易壹金融购股权持有人提出(或促使他人代表其提出)一项适当要约。购股权要约将以计划生效为前提。

根据购股权要约,所有易易壹金融购股权将均被注销,以就每份接受购股权要约易易壹金融购股权换取支付购股权注销代价,其乃按最后交易日之注销代价0.924港元减易易壹金融购股权行使价计算。

建议将在生效日期生效及对易易壹金融及所有易易壹金融股东(包括位元堂)具有约束力。因此,建议(于落实时)将涉及位元堂透过註销其所有易易壹金融股份(相当于易易壹金融已发行总股本约29.06%)从而换取Caister向位元堂支付註销代价(包括计划现金代价4851.56万港元及12.937亿股代价股份),向Caister实际出售其所有上述易易壹金融股份。

据悉,Caister Limited于公布日期由邓清河全资实益拥有,并为为宏安及位元堂执行董事。

此外,易易壹金融已向联交所申请易易壹金融股份自2020年5月5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于联交所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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