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法企业(00948)收到2020年执行通知书及执行判决

阿尔法企业(00948)发布公告,于2020年5月4日,公司收到日期为2020年4...

智通财经APP讯,阿尔法企业(00948)发布公告,于2020年5月4日,公司收到日期为2020年4月29日的一份执行通知书((2020)粤03执恢150号)以及日期分别为2020年4月28日及2020年4月29日的两份执行判决((2020)粤03执恢150号及(2020) 粤03执恢150号之一),内容有关以下各项:

熊艳丽已向法院申请:将申请人替换为熊女士以作为如该公告所披露日期为2019年4月29日的执行通知书((2018)粤03执2033号)以及日期为2019年4月28日的执行判决((2018)粤03执2033号之二)的新申请人;及恢复2019年执行通知书及2019年执行判决的相关执行程序;

作出申请事项的原因为申请人已将其于2019年执行通知书、2019年执行判决及2014年判决项下的全部权利转让予熊女士;

法院已于2020年4月28日及2020年4月29日批准申请事项。

如中国法律顾问告知公司,申请事项及因而发出的2020年执行通知书及2020年执行判决乃由于转让在2019年执行通知书、2019年执行判决及2014年判决项下的权利所引起,公司在2019年执行通知书及2019年执行判决之上的责任(如有)不会因此而出现额外承担。

于本公告日期,公司已就2019年执行通知书及2019年执行判决提起上诉,且公司资产概无遭到扣押或冻结。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