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同方友友(01868)发布公告,公司接获公司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周海英的通知,内容有关上海证券交易所给予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有关责任人一个纪律处分决定。
决定乃由于同方股份之前在盈利警告公佈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估计亏损与实际财务业绩有重大变动,但未能及时作出更正公告。因此,上交所给予同方股份及其有关责任人(包括周海英)一个通报批评,周海英当时担任同方股份的财务总监。
该决定并非针对集团任何成员公司,而董事会认为,该决定将不会对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的业务或营运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