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珠光控股(01176)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获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黄之强(其于2005年5月2日至2020年2月20日担任镍资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告知,其近日得悉,于2020年3月31日镍资源已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被下令清盘。
黄之强告知公司,以其所知,对镍资源发出清盘令乃与一名镍资源债权人要求镍资源偿还总金额216万美元及44600.49英镑(即未偿本金及应计利息)一事有关。镍资源为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有限公司,该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于中国从事铁及钢制品生产、加工及销售及矿石贸易业务,而其股份曾于联交所主板上市(02889),直至2020年2月14日上午9时正起被除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