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微光(08286)一季度股东应占亏损扩大139.6%至365.4万元

长城微光(08286)发布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3个月业绩,该集团实现收益人民...

智通财经APP讯,长城微光(08286)发布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3个月业绩,该集团实现收益人民币-2.7万元(单位下同),去年同期为1027.2万元;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365.4万元,同比增加139.6%;每股亏损0.012元。

公告称,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3个月,集团取得光纤倒像器销售金额和光纤倒像器销售退货金额分别约59.6万元和623万元。由于该期的销售退货金额大于本期的销售金额,因此本期的销售金额呈列为负数。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