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粤海置地(00124)公告,于2020年6月11日,粤海置地(深圳)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与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订立《委托管理服务协议》。
根据托管服务协议,粤海控股同意按托管服务协议条款规定及受制于相关适用法律,将其3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房地产发展及投资业务的全资附属公司的若干事项委托予置地深圳管理;及置地深圳同意就前述安排提供相关管理服务。
根据托管服务协议,委托管理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0年6月11日起至2023年6月10日止(包括首尾两天)。根据托管服务协议,置地深圳将就其提供的委托管理服务每年向粤海控股收取委托管理服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此外,在托管服务协议有效期内,置地深圳同意该等托管公司所持有的房地产项目使用“粤海置地”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