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准备回港二次上市的中概股,为何欲拒还羞?

作者: 华尔街情报圈 2020-06-12 09:29:24
其实,犹抱琵琶半遮面,才是对大家都好的画面,即显示出了要上市的意图,又不用做那么多披露,皆大欢喜。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郭二侠鑫金融”。

近期已经有拼多多(PDD.US)、百度(BIDU.US)、携程(TCOM.US)、新东方(EDU.US)、好未来(TAL.US),传闻在与投行商讨在港交所二次上市事宜,但是他们态度都很一致的回应,目前暂无计划。

阿里巴巴(09988)、网易(09999)、京东(09618)在此之前也是不予置评或者否认的态度。

其实,我想无论媒体们怎么问,得到的回复无非就是“不予置评”、“暂无计划”等官方辞令。他们怎么可能承认,一旦承认了,就有可能涉及内幕消息,就得发公告,就得披露上市计划等等,何必自找麻烦。

其实,犹抱琵琶半遮面,才是对大家都好的画面,即显示出了要上市的意图,又不用做那么多披露,皆大欢喜。

话又说回来,在商言利,回港二次上市如果提前坐实消息,对公司是利好,这种预期会提前反应到美股那边的股价上,等到在港交所上市的时候,预期已经提前兑现,认购港股的投资者有可能就成了接盘侠。

这并非臆测,对回港二次上市的企业,港交所在申请流程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也给予了一定程度的便利,其中就有一条,企业可采用秘密申请程序,就是为了防止走漏风声。

回到香港二次上市,对于这些已在海外上市的公司而言,相较于退市再回A股上市,选择在香港作第二上市是可操作性最强、难度最低、速度最快的首选。

但并不是所有的中概股都能回港二次上市,港交所新订的《上市规则》第19C章,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第一,要求属于创新产业企业。

二次上市的企业必须在纽交所或伦交所等英、美市场上市并至少两年保持良好合规记录。

市值不少于400亿港元,或市值不少于100亿港元及最近一年度收益至少10亿港元以上。

其中针对发行人又分成两类,获豁免的大中华发行人(2017年12月25日之前上市)和未获豁免的大中华发行人(2017年12月25日之后上市)。这两类其实都能豁免遵守多项港交所作主要上市的持续责任,不过未获豁免的大中华发行人在有些具体上市规则,例如在不同投票权架构及VIE架构上,必须遵守香港作主要上市地的规定。

据此对234家中概股进行梳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概股有哪些?

我们不去探讨是否为创新产业公司,列出其中可能的一些中概股。除百济神州(06160)已在香港作主要上市、阿里巴巴(09988)已经在港交所作第二上市、网易(09999)、京东(09618)也已经在香港陆续二次上市,剩下的还有37家。具体如下:

37家基本符合条件的中概股,我不敢说今年都会回来,即便回来个三分之一,也够我们打新投机者吃一波肉了。

至少前面有传言的那5家公司,都会率先回来的,从他们的财报上看,这几家公司并不缺钱,但是没有人会嫌弃钱扎手,多募集一点资金在账上,也方便并购公司,拓展业务。

港交所也需要这些中概股,在此之前,香港上市的公司结构比较单一,上市公司集中在金融、地产、能源等传统行业,拉低了港股整体的估值水平,新经济公司只有一个腾讯拿得出手。

中概股回港上市,偶然中透着必然。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稳步提升和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优秀的创新型公司也想选择离用户更近的香港市场上市,可以收获大批对其公司业务更熟悉的投资者,从而有机会获得更好的估值。

2020年5月18日,恒生指数推出改革,将纳入同股不同权公司及第二上市公司至恒生指数及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选股范畴。

伴随着新经济公司的上市和中概股回港潮的到来,未来的恒生指数成分股将更加多元化,这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从而带动港股回归合理估值,现在肯定是低估了。

(编辑:李国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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