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首程控股(00697)发布公告,于2019年12月30日,联合体(首中投资(公司全资附属)与北京静态交通)、北京首中静态(作为经营方及承租人)与首都机场公司(作为转让方及出租人)就停车楼和停车场的经营权转让签订了经营权转让协议,首都机场公司同意将经营权转让,并将停车楼租赁予北京首中静态,为期15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止,而北京首中静态同意向首都机场公司支付费用。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鉴于以承租人身份订立经营权转让协议,集团应自本财务年度开始(即经营权转让协议生效期)在综合财务报表中确认一项使用权资产,初始估值约为人民币8.43亿元。
经营权转让协议明确了北京首中静态于停车楼(北京机场2号停车楼F2至B4层及GTC停车楼B1至B2层)和停车场(北京机场1号停车场及5号停车场)内指定区域的经营权。在指定区域内,北京首中静态将提供停车管理、楼内外商业资源开发、其他资源开发与维护等服务。
为便利经营权转让的开展,首都机场公司应按期限将停车楼内总建筑面积约为43.09万平方米的场地、建筑物及停车位租赁予北京首中静态,用于商业(如餐饮、广告、零售以及其他增值服务)、办公、仓储和停车以及其他用途。
董事认为,获取经营权将增强公司在中国机场停车运营领域的领先地位。除本项目外,公司还管理及运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停车楼、上海虹桥国际机场P1停车楼、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停车场及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停车楼。下一步,集团将继续扩大在机场停车楼的投资和运营,并开发智能停车市场。
公司认为,停车场并不仅是车辆的存放和中转地,更是城市节点和流量空间。基于节点和空间的产品维度,公司持续用“十倍好”的停车产品投向市场,以获得市场份额快速增长机会。
据悉,北京首中静态为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首都机场公司(00694)为于中国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