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中石控股(01191)发布公告,于2020年6月16日,该公司接获Linshan Limited作为原告对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冠亚林业产品控股有限公司(冠亚林业,作为第1被告)、公司(作为第2被告)及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置茂有限公司(置茂,作为第3被告)(统称为被告)提起的传讯令状。根据香港高等法院的高等法院案件第531/2020号(法律程序),该令状于2020年5月7日自高等法院发出。
原告于该令状中要求索赔:要求第1被告(作为主要债务人)赔偿未偿还金额5334.44万港元,依据是其违反贷款协议或补充协议;要求第2被告(作为担保人)赔偿未偿还金额,依据是其违反口头担保;及要求第3被告(作为担保人)赔偿未偿还金额,依据是担保或口头担保。与上文在不当得利中要求第1、第2及第3被告赔偿未偿还金额,依据是概不支付代价。
公告称,公司认为,贷款为无抵押且由冠亚林业承担无追偿权,对公司并无重大影响。公司正寻求与原告善意协商以解决该令状。同时,公司正预备委聘法律代表积极回应该令状,且继续坚持之前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