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IDG能源投资(00650)发布公告,就有关投资新出行行业,为使所经营的出行服务业务遵守中国法律及法规,外商独资企业(Weipin的附属公司)已订立结构性合约,Weipin可取得综合联属实体所经营业务的实际控制权,并收取综合联属实体所经营业务产生的所有经济利益。
因此,透过结构性合约,综合联属实体的经营业绩、资产及负债以及现金流量于公司的财务报表综合入账。
公司实际持有Weipin的35.5%股权,并拥有董事会多数投票权,对Weipin的活动拥有全部决策权,而Weipin透过结构性合约取得对综合联属实体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控制权及获得其产生的所有经济利益。尽管公司并无直接或间接拥有综合联属实体,但上述结构性合约令公司可对综合联属实体行使控制权。
外商独资企业为杭州伯庐科技有限公司,于中国注册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为Weipin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此外,境内控股公司1(杭州闪电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及境内控股公司2(杭州钧硕科技有限公司)均从事提供出行服务业务及经营相关移动应用程序。彼等透过结构性合约受外商独资企业控制并入其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