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方电气(01072)发布公告,就有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同意东方重机国拨资金转增资本金。东方重机已于2020年6月23日举行的2020年第四次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东方电气集团向东方重机投入的国拨资金人民币1.31亿元中,人民币6862.3037万元为东方电气集团向东方重机新增的注册资金,剩余的人民币6244.6963万元为东方电气集团向东方重机新增的资本公积,由各股东方共同享有。
截至2020年7月3日,公司、其他东方重机的股东及东方电气集团已完成签署增资协议书。在完成国拨资金转增项目后,公司及东方锅炉(公司附属公司)于东方重机的合计实际控制权益将由约64.7275%摊薄至约61.0860%,公司仍然拥有对东方重机的实际控制权,东方重机将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并于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内作为附属公司列账。
本次国拨资金转增完成后,东方重机资产负债率将从约46.59%降低至约42.47%,符合国家关于“降低企业杠杆率”的要求;同时,东方重机的资产结构也将得到优化,财务风险降低,企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