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复星医药(02196)及复星国际(00656)发布公告,复星医药及复星国际已根据第15项应用指引向香港联交所联合申请批准建议分拆及独立上市,而香港联交所已确认复星医药及复星国际可进行建议分拆及独立上市。
公告称,Gland Pharma已于2020年7月10日就建议首次公开发售其股份向SEBI、印度证交所及孟买证交所递交非正式招股书草稿;并将就其股份在印度证交所及孟买证交所上市申请原则性批准。
预计建议分拆及独立上市将涉及Gland Pharma以首次公开发售的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125亿卢比的新股份,以及由Gland Pharma现有股东售出的不超过3486.36万股股份。具体发行规模(包括超额认购)将根据SEBI ICDR规例及适用的SEBI指引、规则、规例及通知最终确定。于建议分拆及独立上市后,Gland Pharma将仍为复星医药及复星国际的附属公司。
公告称,建议分拆及独立上市将复星国际及复星医药的业务与Gland Pharma的业务实质性地分离,可让投资者及金融业界分别评估复星国际、复星医药及Gland Pharma业务的战略、成功要素、职能情况、风险及回报,并相应作出或改善其投资决策。建议分拆及独立上市将使复星国际、复星医药及Gland Pharma的管理团队更有效地专注于各自划分明确的业务。
此外,建议分拆及独立上市将增加经营及财务透明度并提升企业管治水平,从而得以向投资者、金融机构及评级机构呈现Gland Pharma、复星国际及复星医药各自更为清晰的业务及财务状况,这将使投资者对基于 Gland Pharma、复星国际及复星医药表现、管理、策略、风险及回报的评估作出的投资决策更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