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微信公号“海南自由贸易港”
自今年7月1日起,海南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提高至10万元,且不限次数。为了防止不法人员利用虚假身份信息购买免税商品牟利,海关总署宣布,借海南离岛免税代购牟利将受处罚。
海关总署要求,海南离岛旅客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品,或将所购免税品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的;购买或者提取免税品时,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使用不符合规定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或者提供虚假离岛信息的,海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并依照有关规定纳入相关信用记录。
此外,离岛免税商店如果存在将免税品销售给规定范围以外对象,超出规定的品种或者规定的限量、限额销售免税品,出租、出让、转让免税商店经营权等行为,海关将责令其整改,并可给予警告。
海关副关长陈针:对于在一年内被海关警告超过3次的离岛免税商店,海关可暂停其从事离岛免税经营业务,暂停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情节严重的,海关可以撤销离岛免税商店注册登记。同时,离岛免税商店还应当按照进口货物补缴相应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