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鼎实业(01393)订立2020年意向书

恒鼎实业(01393)公布,于2020年7月13日,该公司与指导委员会订立2020...

智通财经APP讯,恒鼎实业(01393)公布,于2020年7月13日,该公司与指导委员会订立2020年意向书(对公司及指导委员会具有约束力)。

据此,订约方同意转换票据为附有参与公司将进行配股计划选择权的转换股份的主要商业条款。公司将尽最大努力根据2020年意向书实施票据重组,须受限于公司与指导委员会可能书面协定的有关其他条款及条件以及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定。

公告旨在向票据持有人提供建议2020年意向书项下票据重组的主要条款。集团的最终债务重组方案及相关债权人安排计划的条款将会受到(其中包括)开曼群岛大法院及中国香港高等法院制裁。概不保证债权人安排计划(不论按照该等条款或任何其他条款)将会订立或生效。

根据2020年意向书,违约日期索偿金额约为1.91亿美元,指于违约日期票据未偿还本金总额加截至违约日期(包括该日)应计未付利息。

应计利息金额(意向书签署日期后)指自2020年意向书签署日期起直至重组生效日期(或倘重组生效日期为于2020年意向书签署日期后超过6个月,则2020年意向书签署日期6个月周年纪念日当日)按违约日期索偿金额3%的年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

根据2020年意向书,票据持有人将会按每股0.6310港元的换股价将全部违约日期索偿金额转换为转换股份。

根据2020年意向书,公司将尽力销售或促使销售配股计划股份。

同时,作为对配股计划参与者的保障,于重组生效日期,公司将向债权人特殊目的公司发行于2025年到期的新美元优先票据,由债权人特殊目的公司代表并仅为配股计划参与者的利益持有,直至票据转让日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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