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华晨中国(01114)发布公告,为与买方进一步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打通上下游产业链和供应链而采取的战略合作安排,于2020年7月9日,华晨与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买方,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附属公司)订立一份战略投资协议。根据该协议,华晨将在该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规限下,向买方出售4亿股该公司每股面值0.01美元的普通股,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约7.93%。
公告称,于2020年7月14日,华晨为19.35亿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8.35%)的法律上及实益拥有人。并由中国辽宁省政府全资实益拥有。
紧随出售事项后,假设于2020年7月14日至出售事项完成日期公司已发行股本并无变动,华晨将持有15.35亿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0.43%,将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