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亚企业控股(08173)公布,公司新加坡法律顾问已完成其有关Evotech与JTC订立退租交易及导致该交易的情况调查,并得出相关结论。
该交易违反新加坡(第50章)公司法第160条,Evotech的董事违反法令,未能于Evotech股东大会上就该交易获取批准,从而触犯法令;及Evotech的董事因违反法令而面临民事诉讼未必败诉,乃由于Evotech并无因该交易蒙受损失。
同时,涉及不正当使用公司资金。公司于独立内部监控顾问的协助下,亦已完成有关Evotech动用该交易所得款项支付款项的调查。当中含有向许达利转款30万新加坡元,向Kesterion Investments Limited转款160万新加坡元及57万美元,向Yao Jun转款25万新加坡元及50万美元,向Yew Eng Piow转款13.5万新加坡元。
根据公司调查,Evotech并无欠付许达利、Kesterion、Yao Jun或Yew Eng Piow任何款项,亦概无与彼等直接进行业务交易。此外,根据公司记录,Kesterion由许达利的配偶拥有。
按照公司新加坡法律顾问的意见,Evotech已于2016年11月23日就许达利违反其作为Evotech董事及雇员的职责及就Lily Bye Lay Lay违反其作为Evotech董事的职责于新加坡高等法院展开法律诉讼,以追讨228.5万新加坡元及107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