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城市开发(00563)公布,于2016年11月24日,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就为期36个月金额为30亿元人民币的定期贷款融通订立贷款协议。该融通将用于归还公司以外币计价的股东贷款。
贷款协议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应维持于公司的控股权益不低于51%,并维持该51%控股权益的相关投票权附带的控制及管理公司的权利。违反控股契诺将构成贷款协议项下的违约。
于公告日期,上实控股实益拥有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