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康宏环球(01019)发布公告,经适当考虑后,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2B章向联交所上市复核委员会提出复核除牌决定的书面请求。公司正准备向联交所上市复核委员会递交复核除牌决定的呈请。聆讯日期将适时而定。
康宏财务分别于2020年6月18日及2020年6月29日就英属维尔京群岛上诉法院关于BI英属维尔京群岛冻结令及曹医生英属维尔京群岛冻结令的判决向枢密院申请上诉,两项申请现正在等待裁决。
就2018年HCA 399而言,上诉法院颁下高达7.69亿港元的全球资产冻结令的判决,加强了在2018年 HCA 399中(通过康宏财务)对公司财务保障,因为这能令曹贵子的资产受制于全球资产冻结令。倘康宏财务最终在2018年HCA 399审讯中取得胜诉,则可以利用曹贵子受制于全球资产冻结令之资产执行胜诉判决。
此外,直至该公告日期,尽管曹贵子对香港上诉法院授出所述全球资产冻结令的判决提起上诉的时限已过,曹贵子仍未就该判决提起上诉。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对郭晓群先生及陈佩雄展开编号为HCA 2000/2018的法律程序,寻求作出彼等各自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31条的声明。于2020年7月8日,高浩文法官在香港高等法院就郭晓群及陈佩雄提出的撤销申请进行聆讯。
于2020年7月10日,高浩文法官作出撤销HCA2000/2018的判决,原因为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章节被赋予监管权的有关人士,公司亦可完全向证监会提出相同事实,并请求证监会行使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赋予证监会的权力。公司目前正在就此事项及公司向香港上诉法院提出上诉的权利寻求法律意见。
此外,该公司股份将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