鳄鱼恤(00122)收到潜在买方的律师信函

鳄鱼恤(00122)发布公告,富诺有限公司作为售股股东于2020年4月22日收到由...

智通财经APP讯,鳄鱼恤(00122)发布公告,富诺有限公司作为售股股东于2020年4月22日收到由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作出的判决。法院判售股股东(作为与讼人)败诉,并指令售股股东在可能交易的协商告吹后退回目标金额予潜在买方。售股股东已决定就判决向中国香港上诉法庭提出上诉,而上诉程序现正进行中。

此外,2020年8月10日该公司收到一封由潜在买方的律师出具的信函,该信函夹附一份有关判决的押记令:通知提交理由(“临时押记令”)的盖印副本。

公告显示,根据潜在买方申请的临时押记令,由于目标金额连同应计利息及两方律师的认证诉讼费用(统称“裁判费用”)到期仍未支付,售股股东拥有资产的权益现被指令作为裁判费用的抵押;及除非于2020年9月30日前向法院提供充足抗辩理据,临时押记令将转为确实,而售股股东拥有资产的权益将作为裁判费用的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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