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06837)发布公告,该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于2016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84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65.3万元,并处以8595.9万元罚款。
针对此案,该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完成了整改;同时,该公司对涉及此案所得和处罚金额已于2015年度全额计入损益,因此,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 2016年及未来财务无重大影响。此案的了结,消除了该公司面临的不确定性,有利于该公司未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