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8月13日,香港证监会已对五名人士展开刑事法律程序,指控他们串谋就正利控股(03728)的股份进行虚假交易。案件将在原讼法庭由陪审团作审讯,成为首宗这类就《证券及期货条例》(该条例)所订明罪行而在原讼法庭审理的刑事检控案件。
香港证监会指称于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9月7日期间,五名被告薛伊琪(女)、林颖琪(女)、谭焯衡(男)、孙文(男)及何铭轩(男)串谋造成正利股份交投活跃的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表象,违反该条例第295及第303条和《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香港证监会也已根据该条例第213条对该等被告人及牵涉该项涉嫌市场操纵活动的多名本地及海外人士展开法律程序。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建新先生(Mr Thomas Atkinson)表示:“香港证监会致力打击市场失当行为,并对任何形式的市场操纵活动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我们将继续运用一切可用的方法向违规者追究责任,借以保障广大投资者和维护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