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燃气(00384)公布,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6个月,公司实现合并营收约131.81亿港元,同比减少6.9%;毛利约36.71亿港元,同比增加3.7%;拥有人应占净利约16.92亿港元,同比增加29.7%;每股基本盈利为34.45港仙,拟派中期息每股5港仙。
于回顾期内,公司实现天然气销售收入约56.77亿港元,占集团总营业额的43.1%,天然气销售收入同比下降约7.7%。
集团共销售约47.32亿立方米天然气,同比增长8.2%,天然气主要通过城市管网(零售)和批发业务(包括长输管道)来销售,其中通过城市管网共销售约33.2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1.1%,而通过批发业务共销售约14.1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8%。
于城市燃气项目的销售量中,约6.86亿立方米天然气售予住宅用户,占集团城市燃气项目天然气总销量的20.7%,约15.92亿立方米天然气售予工业用户,占集团城市燃气项目天然气总销量的约47.9%。
另外,约5.42亿立方米天然气售予商业用户,占集团城市燃气项目天然气总销量的约16.3%,约5.01亿立方米天然气售予CNG、LNG汽车用户,占集团城市燃气项目天然气总销量的约15.1%。
公司液化石油气业务实现销售收入约48.30亿港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1.9%,销售收入的减少是由于期内国际油价的下跌带来LPG的销售价格相应下降所致,同时,LPG的采购成本也相应下降;期间毛利约6.04亿港元,同比下降11.7%,经营性溢利约2.50亿港元,净利润为1.42亿港元,净利润已经扣减当期汇兑损失,如果剔出汇兑损失,LPG核心净利润应为1.58亿港元,同比减少36.2%。
公司共销售液化石油气约171.79万吨,同比增长25.7%,其中,批发业务销售量约119.12万吨,同比增长33.0%;终端零售业务销量约为52.67万吨,同比增长11.7%。
来自终端增值业务毛利润约1.72亿港元,同比增长86.0%。其中保险代理、报警器、波纹管、燃气具销售等业务均实现大幅增长。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集团合共于25个省(包括自治区及直辖市)取得311个拥有管道燃气专营权的城市管道燃气项目,并拥有13个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573座压缩、液化天然气汽车加气站、1个煤层气开发项目、以及98个液化石油气分销项目。所有燃气项目覆盖的城市可接驳人口已增至约1.01亿户,较去年同期增长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