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仟源医药(300254.SZ)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9日通告公司生产的1批次注射用阿洛西林钠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溶液的澄清度。
近日公司收到了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山西省药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晋药监稽罚[2020]28号)。
经山西省药监局认定:公司生产不符合药品标准的注射用阿洛西林钠(批号20190601)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版)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禁止生产、销售劣药”、第三款(六)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的规定,构成生产劣药的违法行为。
山西省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版)第七十四条规定,建议给予公司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84万元;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罚款金额12.08万元,罚没款总计17.92万元;没收注射用阿洛西林钠(批号20190601)33盒(10支/盒)共330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