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浩源(002700.SZ)发布公告,公司2020年9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简称“决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深交所二次公开谴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二十五)条之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深交所三次公开谴责的,深交所有权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交易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