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天翔环境(300362.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0)新执恢3号,北京市长安公证处作出的(2018)京长安执字第203号执行证书指定由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本裁定立即执行。
长城国兴依据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对大庆绿野及其担保方(天翔环境、邓亲华)申请强制执行后,经各方友好协商,先后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及《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