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宝鼎科技(002552.SZ)发布公告,近日收到武汉海事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对保险运营中心诉公司及推进系统公司、螺旋桨公司等三家公司产品质量损害责任纠纷案进行了一审判决,于上述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宝鼎科技及推进系统公司,需连带赔偿原告保险运营中心保险赔款损失人民币1498.22万元及利息,且连带支付保险运营中人民币5.5万元。本次案件受理费由公司及推进系统公司承担11.04万元,财产保全费5千元由推进系统有限公司承担。
公告显示,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将按上述连带赔偿总额的50%计提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预计将对公司四季度及全年盈利产生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