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12月9日),香港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通过富户政策由“双轨制”改行“单轨制”,即家庭住户收入若超出收入限额5倍,或资产超出收入限额100倍,便要迁离公屋;另外若住户在香港拥有住宅物业,也需要迁出公屋。新规定将于明年10月1日生效。
香港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主席黄远辉表示,小组在四倍及五倍之间作选择,最终支持适度放宽入息上限至五倍,他形容此决定是“稍为宽松”。
黄远辉表示,以四人家庭为例,住户收入限额为2.6万多元,若此家庭收入超出13.3万元,便要迁离公屋。黄远辉称,现在公屋房租金仅为家庭平均收入的9.1%,若四人家庭的收入已达限额5倍,则有足够财力租住私人住宅单位。
不过黄远辉也承认,目前不知道在政策收紧后,可以回收多少公屋单位,但希望藉此向公众表达房委会善用公屋资源的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