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水务(06839)发布公告,于2016年12月9日,公司与合资合伙人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中国浙江省海宁市成立合资公司浙江海云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亿元。
其中,合资合伙人应以下列方式透过贡献其于海宁紫薇、海宁紫光、海宁天源及新海宁第二水厂各自100%股权缴付其出资额;该公司须于合资公司成立日期后两个月内按其出资份额以现金缴付人民币5.39亿元。
根据合资协议的条款,合资公司将由公司及合资合伙人分别拥有49%及51%权益。合资公司将作为在中国浙江省海宁市提供综合环保服务的平台,并扩展至全中国。合资协议的订约方对合资公司于2020年或之前上市存有意愿。
公告称,该集团为中国云南省城市污水处理及供水行业的领先综合服务供应商之一,在城镇污水处理及自来水供应等环境治理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合资公司将作为中国浙江省海宁市内水环境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的平台。合资合伙人为海宁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从事供排水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及相关水务类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有关的业务。
通过本次合作,合资协议订约方将对海宁市现有水务项目进行梳理并整合,可快速及有效地盘活海宁市内存量水务及相关环保资产。董事相信合资协议订约方的实力及经验,加上市场对优化及整合区域内湖泊及河道和其他环保项目的需求,将使得合资协议的订约方在实施多项环保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能有效合作。该公司与合资合伙人的战略合作将为于中国浙江省海宁市展开整体环保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发挥互利共赢作用,同时带来良好经济效益。